1.全面負責物業工程的管理工作,向項目總監負責,并接受物業的督導。
2.負責管理區域的水電、空調等能耗控制及能耗數據分析。
3.對管理區域電梯、空調、消防、高低壓配電及給排水等設施設備的運行管理及設施設備外委維護保養的監督、管理及考評工作。
4,配合相關政府部門完成需配合的工作,參加政府部門組織的與工作相關的會議。
5.負責工程主管、保潔主管、秩序主管、工程技工的考核、技術培訓及指導。
6.在公司綜合管理部的指導下,全面主持現場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包含秩序,工程,保潔)。
7.負責召集員下每月例會,檢查工作落實情況,布置工作任務,協調員工關系,就項目物業管理執行中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若發生重大事件或超出崗位職責權限的應立即向公司匯報。
8.進行巡視,對設備運行保養、安保、保潔和綠化等方面的服務情況進行了解,每天檢查各個重點環節,發現問題及時解決。